2023—2024年度郑州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奖工作已开始,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范围
申报参评的成果必须是2022年6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在国内正式出版、刊发或撰写的研究成果。包括下列四类:①著作类,包括专著、译著、编著、工具书、教材、古籍整理出版物、通俗读物、研究资料、地方志书;②论文类,公开发表的理论文章;③调研报告类,包括针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所做的重大调研报告、决策咨询报告、研究报告等;④研究、宣传社科理论的电子出版物以及在市级以上传媒播发的音像制品。
二、申报材料要求
1.论文期刊复印件一式2份(复印件A4纸左侧装订);著作类、调研报告类、电子出版物或音像制品类原件一式2份;《申报表》一式2份,申报表装订在论文复印件、调研报告、著作的封面上;申报材料电子版(成果扫描件、《申报表》和分类汇总表)随纸质版一并报送。
2.申报材料不退还,以成果复印件的形式申报的,须提交原件进行核对确认,复印件必须包括刊物的封面、封底、目录页、论文全文。
3.调研报告被党委、政府采纳的证明、领导批示等可以是复印件,但须提交原件进行核对确认。由7名以上作者完成的申报成果,须在申报表上按顺序填写前7名作者(含申报人,著作仅限主编、副主编,不超过7人)。参评者每人限报1项成果,两人以上合作项目可另报1项。集体项目的申报应得到所有署名作者的同意,并确定1人为申报者。
4.请各部门接到通知后,高度重视,专人负责,积极做好成果征集初审工作。申报材料经各部门审查后,于10月14日前由部门统一报送至科研处。
联系地址:科东208
联系电话:67860070
联系人:翟璐璐 李大海
科研处
2024年9月14日
附件:1.2023—2024年度郑州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表
2.2023—2024年度郑州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分类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