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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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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督促高等学校落实科研实验室安全自查隐患整改工作的通知


2020年12月25日 16:03  点击:[]

各有关市级以上科研平台(实验室、研究中心):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0 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教科技〔2020〕294 号)要求,省教育厅组织开展了高校实验室安全调研工作,针对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和安全管理制度以及涉及危化品安全和生物安全的相关场所进行了调研排查,要求各高校根据调研情况及时完善制度,开展有针对性的隐患整改工作。为督促高校完成隐患整改,形成安全隐患整改的闭环管理,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各高校科研实验室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客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要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逐条核对自查自纠报告整改落实情况,不整改到位坚决不销账。

全隐患整改不及时不彻底的单位,省教育厅将对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和问责。

各有关市级以上科研平台(实验室、研究中心)于 12 月 29 日(周二)前将安全整改情况汇总表电子版(word 格式和盖章扫描件一式两份)发送至QQ:252356435或邮箱:252356435@qq.com。

联系人:李大海

联系电话:56150827

附件: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情况汇总表

2020 年 12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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