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郑州市科学技术局安排,2022年度河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预计3月底启动,根据去年经验,省科技厅启动后材料申报将十分紧张。
郑州市组织工作,按照提前征集摸底,发布正式申报通知(3月底),受理正式书面申报(10-15天)、初核受理公示、组织专家论证、公示推荐结果、一对一分发账号组织填报省线上报奖系统、报市政府同意后向省科技厅集中上报申报书的程序进行(4月底)。为指导督促申报单位提前着手准备报奖材料,做好咨询服务工作,提高我市报奖质量,现面向市属高校、科研机构、医院、域内企业征集2022年河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项目(人选)意向,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人选)基本条件
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和省科学技术合作奖不分等级,省自然科学奖、省技术发明奖、省科学技术进步奖分为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被提名项目(人选)须满足以下条件:
1. 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候选人,须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得过国家科学技术奖或者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且在河南省工作满5年以上,并将继续在河南省工作。
2. 省科学技术合作奖候选人或组织,与河南省的合作须满3年以上,合作协议日期应在2019年1月1日前。
3. 提名省自然科学奖项目,其提供的代表性论文(论著),应于2020年1月1日前公开发表;提名省技术发明奖和省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于2020年1月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4. 涉及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审批(准入)的项目(如:新药、医疗器械、动植物新品种、农药、化肥、兽药、食品、通信设备、压力容器、基因工程和技术产品、标准等),必须完成审批(准入)手续,且获得批准时间必须满2年以上(即2020年1月1日前已获得审批)。
5. 重大工程项目(含基本建设工程、科学技术工程等)必须在工程全面验收后,经过2年以上的应用(即2020年1月1日前验收),且至今仍在使用。
6. 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
7. 提名省技术发明奖项目的核心技术,必须取得授权发明专利(或动植物品种权),且前三位完成人应当是授权发明专利(或动植物品种权)的发明人(或权利人),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
8. 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的完成人;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被提名一个奖种。
9. 2021年度获省科学技术奖项目的第一完成人不能作为第一完成人被提名2022年度省科学技术奖。
10. 所列论文(专著)、专利、版权等知识产权署名第一单位须为国内单位。
11. 项目完成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第一完成单位须为河南省内注册的单位。
12. 原则上国家公务员不得作为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13. 提名项目应提前完成科技成果登记。
14. 2021年参评未获奖项目如无新突破,不得被提名参评2022年度省科学技术奖;连续2年参评未获奖项目不得被提名本年度省科学技术奖。
15.其他问题可参照《2021年度河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手册》(附件3)。
二、意向征集相关要求
(一)意向申报材料内容
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申报材料内容包括:候选人姓名、职称、工作单位及职务、主要科学技术成就和贡献。
科学技术合作奖申报材料内容包括:候选人姓名或组织名称、国籍、职称、工作单位及职务、与省内合作的主要单位、对推动我省对外科技合作和我省科学技术事业发展做出的主要贡献。
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申报单位填写《2022年河南省科学技术奖申报意向书》(见附件1),主要内容包括:
1、项目名称、主要完成人、主要完成单位、学科分类、任务来源、项目起止时间、奖励类别、报奖等级。
2、项目简介
3、主要科技创新
4、应用情况、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5、主要知识产权和标准规范目录
6、论文(专著)目录
(二)意向申报材料提交时间
意向申报材料(附件1)Word版1份及电子版于3月18日11:00前报送至科东201北。
(三)尽快着手组织整理正式提名申报材料
有申报意向的单位或个人,除上报申报意向外,需尽快组织整理正式申报材料,科技成果登记应提前进行,待3月底省厅正式通知下发后,再行微调。先期整理正式申报材料请参照郑州市科技局《关于征集遴选2021年度河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项目(人)的通知》(附件2)要求。本次只上报申报意向材料,不用上报正式申报材料,待省厅通知后3月底郑州市科技局安排统一受理正式申报材料(另行通知)。
三、联系方式
科东201北 李大海 张玉华 内线电话:6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