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构建一流创新生态的决策部署,引导和激发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力,增强创新思维、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选树新时代大学生科技创新“头羊”典型,引领广大青年学生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发明创造、技术开发、成果推广等方面的科技创新活动,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校园文化氛围,学校决定组织大学生“创新之星”遴选,参加第三届河南省大学生“创新之星”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日制本科、专科在校学生(包括2024年应届毕业生)。
二、评选标准
(一)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科学素养。
(二)热爱科学,在学习上富有创新精神,乐于学术钻研,有科学实践能力,在学术研究科技创新方面成绩突出。
(三)创新意识强,取得的科技创新成果具有示范、带动、辐射作用,对行业发展起到有力的推动作用。
(四)科研创新成效突出,具有引领示范作用。
(五)除具备上述(一)至(四)基本条件外,至少还需具备以下条件中的一项:
1.代表学校参加省级以上创业计划大赛、课外科技作品大赛并获二等奖(含)以上,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在“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等创新创业赛事中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有明显示范带头作用。
2.以第一作者身份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科技或专业论文。
3.参加省级以上组织的各类科技竞赛活动,并获得二等奖(含)以上。
4.依托创新创业科研项目获得专利权。
5.为政府部门及企事业单位提供创意设计方案、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活动并受到好评者。
6.有科研创新成果并被相关企业采纳转化,获得显著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
三、工作安排
每学院推荐1名学生作为“创新之星”候选人报送学校。各学院要严格对照评选标准组织学生申报,并进行材料审核、初选和公示,推荐人选的事迹要突出先进性代表性、典型性,把在科研创新方面表现突出的先进典型推荐出来。学校将通过材料复审、初赛、公示等环节,最终确定2名学生作为“创新之星”候选人报送教育厅。
四、有关要求
1.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把评选工作作为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的重要举措,广泛发动、积极组织,推荐条件优秀的学生申报。要广泛宣传评选条件,提升政策的知晓度,把评选过程作为树立典型、学习典型、宣传典型的良好机会,使评选过程成为学生自愿参加、自我教育、自我提升的过程,营造重视鼓励创新创业的校园软环境。
2.评选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优中选优的原则,严格执行评选标准和评选程序,充分保证评选推荐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认真做好推荐工作。
3.请各学院于5月14日下午5:00前将推荐表、汇总表、支撑材料各三份报送至科研处创新创业管理办公室(众创中心4B01室)。
联系人:刘妍
电 话:0371-67860351
附件1: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河南省大学生“创新之星”大赛的通知
附件2:河南省大学生“创新之星”推荐表
附件3:河南省大学生“创新之星”推荐汇总表
科研处
2024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