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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


2019年04月02日 16:05  点击:[]

分院

为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6〕59号),进一步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培养造就创新创业生力军,按照《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19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教高司函〔20198号)要求,结合郑州科技学院《关于印发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郑科院201715号)(附件1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启动2019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计划”)的申报工作,请各部门、各单位积极做好组织、动员及申报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分院要按照“兴趣驱动、自主实践、重在过程”的原则,鼓励分院学生开展创新创业训练与实践。在项目培育的基础上,组织学生团队申报创计划”项目,组织符合条件的团队报名参加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赛事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提升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项目类型

“大创计划”项目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选题应在导师指导下自主设计,并具备一定课题开展前期工作基础和必要的软、硬件条件。

1.创新训练项目: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创业报告撰写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基于前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的成果,开发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选题要求

年度立项国家级、省级和校级重点项目优先支持科技应用类“互联网+”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创业实践项目。调研类项目不予立项。

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等;

  3.信息技术服务,包括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数字娱乐、企业服务等;

  4.商务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旅游户外、房产家居、高效物流等;

  5.公共服务,包括教育文化、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6.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申报对象

本年度项目申报对象为2017级、2018全日制在校本科生(2016级学生可以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申报,不能担任项目负责人),品学兼优,学有余力,对科学研究、发明创造、技术开发、社会实践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的独立思考能力、创新意识和创业精神;项目申请者可以是个人或团队,团队成员以2-3人为宜,最多不超过5人,项目组成员必须有明确分工;本年度每位学生只能参与一个项目进行申报

、申报要求

1、选题

本年度立项项目分为三类,分别为: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

1)创新训练项目

申报项目要求以实验为手段,以创新为目的,以解决本学科及其交叉学科、企业研发及自然界和人类生活中的某一问题为出发点,以知识、技术创新和研究方法创新为主的课题。

2)创业训练项目

申请创业训练项目要求有一定的理论和实践意义,选题科学合理,做到思路新颖,具有创新性、探索性和商业前景;立论依据较充分,研究内容和目标明确,团队成员在企业模拟运行中有具体的角色和分工。

3)创业实践项目

具备初步的科研和动手能力,且在学术研究和创业实践方面有浓厚兴趣。创业实践项目可依托创新训练或创业训练项目的研究成果,提出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服务,并以此为基础与相关政府部门或企事业单位开展合作,建立明确的运营实体(主要以注册公司形式),将研究成果予以进一步实施,使之服务于社会。

申请立项的各类“大创计划”项目,必须是学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选题、设计的研究项目,所有研究内容必须由学生独立完成。学校鼓励以实验为手段,以创新、创业实践为目的,以知识创新、技术创新和研究方法创新为主的课题。指导教师在指导学生选题和确定研究内容时应注意与学生科技竞赛相结合、与教师科研相结合、与生产实践相结合、与学术前沿相结合、与技术开发相结合。并遵循量力而行、循序渐进的原则,避免项目过大、偏难。

符合申报条件的学生可在导师指导下,自主从以上三类项目中选择一类进行申报。

2、研究周期

项目研究周期为1年。

3、指导教师要求

申报省级、校级项目者,指导教师应具有讲师及其以上职称或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申报国家级项目者,指导教师应是教授,或是主持省部级科研项目、科技竞赛和科技开发成果特别突出的副教授。鼓励聘请校外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学科带头人、企业家担任指导教师。

本年度每位教师同时指导申报的国家级、省级和校级项目不能超过2项。

2018年度大创项目提交延期结项申请的教师不能指导申报2019年度大创项目。

、申报立项程序

426日前,分院按照要求组织申报和排序推荐,名额分配向近两年大学生创新成果工作突出的分院倾斜,对于2018年中结项验收中存在未通过验收的项目的分院2019年名额分配时将扣除相应的申报名额。

分院推荐的国家级、省级和校级重点项目需按以下要求提交材料,请分院根据本单位评审结果,按照推荐排名对推荐的国家级、省级和校级重点项目评审申书进行编号。同时要求分院推荐的各级各类项目在426日前完成学生填报、指导教师审核以及分院“大创计划”工作小组复核并提交至科研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材料交至科研处成果转化与对外合作办公室(科教东楼201);大学生创训练项目”、“大学生创业实践项目”材料交至科研处创新创业管理办公室(众创中心4B01】,逾期则无法正常参加学校评审。

1、申报创新训练项目需提交

①《创新项目申报表》(纸质材料,一式三份)见附件2

相关支撑材料一套(主要指申请人和指导教师的相关科研成果复印件)。

2、申报创业训练项目需提交

①《创业项目申报表》(纸质材料,一式三份)见附件3

相关支撑材料一套(主要指申请人和指导教师的相关科研成果复印件)。

3、申报创业实践项目需提交

①《创业项目申报表》(纸质材料,一式三份)见附件3

相关支撑材料一套(主要指申请人和指导教师的相关科研成果复印件)。

以上材料请按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创业实践项目分类别、按级别填写汇总表按时提交,逾期按自动放弃处理。

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其中,校级项目由学校正式发文公布;国家级、省级项目需经河南省教育厅、教育部审批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项目经费报账流程、使用范围、注意事项

1、根据实际情况,2019年大创计划项目研究经费标准如下:

创新训练项目:国家级10000元、省级10000元、校级重点4000元、校级一般3000元。

创业训练项目:国家级20000元、省级20000元、校级重点4000元、校级一般3000元。

创业实践项目:国家级50000元、省级50000元、校级重点5000元、校级一般4000元。

专项经费专款专用,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截留、挪用、变更用途。项目经费由承担项目的学生使用,实行项目指导老师负责制。学校将项目经费划拨至指导老师科研经费专有账户中(两位指导教师,在第一位指导教师科研经费账户中),由项目负责人(学生)申请、指导教师签字审核、分院院长签字、主管副校长签字后,到财务处进行报销。

2、经费使用范围为:①调研、差旅费(不超过总经费的20%);②资料购置费,测试费,软件、小型硬件及小型实验设备购置费等;③资料打印、复印、印刷费,学生撰写的与项目有关的论文版面费、申请发明专利的费用等。各类经费使用的结构要合理,项目经费在使用中不得超支,申请报销时需符合学校财务处有关规定。

3、学校为结题的“大创计划”项目的指导教师一次性计算教学工作量。国家级项目计100个标准课时,省级项目计80个标准课时,校级重点项目计50个标准课时,校级一般项目计30个标准课时如果多位指导教师,按照《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中个人工作量系数表比例分配

4、项目结题通过验收后,参与学生可获得相应的创新学分,并作为培养方案中的“科研创新”实践教学环节学分记载。各项目的创新学分总数原则上不超过10个,需在项目申报书中明确提出,由学校“大创计划”领导小组组织专家进行审定。在项目结题验收时,由所在分院“大创计划”工作小组根据项目参与学生的整体表现进行创新学分的分配,原则上项目负责人获得的创新学分不超过5个,项目其他成员获得的创新学分不超过3个。

5、学校对结题验收为优秀的项目参与学生、指导工作突出的指导教师及组织管理工作突出的分院进行表彰奖励,设立“郑州科技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优秀奖”,分“成果奖”、“指导奖”及“管理奖”;对获得管理奖分院,学校将在下一年度的“大创计划”项目的申报数额分配上予以奖励。

6、学生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如有抄袭、剽窃他人研究成果、违反项目经费使用规定、恶意套取项目费等行为,按舞弊论处,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八、其他事项

1、请各分院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加强管理,及时安排学生申报,建立有效工作机制,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

2、全校各类实验室、工程技术训练中心应按照有关规定向项目参与学生免费开放,安排专人负责为申报项目的学生提供考察实验条件的便利,并优先安排使用仪器设备。

3、项目的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等管理规定均按照《郑州科技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执行。

4、项目的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严格按照项目合同书约定进行,学校和分院联合组织专家负责实施。项目结题验收时须提交项目合同书约定的各项成果以及相关支撑材料。


未尽事宜,请致电18339902343咨询, 联系人:刘妍


附件:

1、郑州科技学院关于印发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2、创新项目申报表

3、创业项目申报表

4、郑州科技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

5、郑州科技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标准

6、河南省教育厅教高〔2018987)《关于公布2018年国家级和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名单的通知








科研

201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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