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29日,科研处对2022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延期项目进行结项评审,确定以下评审结果:10项延期项目正常结项。
现将延期项目结项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三天(2023年11月29日至2023年12月1日)。如有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布的评审结果有异议,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向科研处提出,科研处对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保密。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和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所在单位和电话。不符合程序和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
监督电话:0371—67860351
联 系 人:刘妍
科研处
2023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