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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推荐河南省示范性校企研发中心工作的通知


2024年04月18日 20:17  点击:[]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校企研发中心建设及推荐河南省示范性校企研发中心工作的通知》(教办科技〔2024〕112 号),学校组织开展河南省示范性校企研发中心推荐工作。

(一)申报条件

1.管理制度健全,目标任务明确,发展方向明晰。高校和企业需签订有效期 3 年以上研发中心共建协议或产学研合作协议。

2.研发团队稳定,已形成领军人才、科研骨干、一线高技能人才、在读研究生等组成的人才结构。

3.科研设施完善,团队成员有相对独立的科研空间,现有的实验仪器、设备能够满足技术开发实验和小试要求。

4.资源保障充分,高校和企业对研发中心有稳定的资金投入,且能有效引入社会性研发资金。

5.高校与企业需依托研发中心已开展实质性的技术攻关,取得创新性的标志性成果,产生显著的社会经济效益。

具体指标可参照《高校与规上工业企业共建研发中心(平台)建设指引》标准。

(二)推荐数量

学校推荐名额2项,择优推荐。

(三)推荐方式

1.请各单位积极遴选符合申报要求并具有良好建设基础的校企研发中心,根据申报大纲(见附件1)要求,编制河南省示范性校企研发中心申请材料。

2.申报工作依托河南省高校科技管理云服务平台进行。4 22 800 系统正式开放,请有申报意向的单位于4 25日前填报完毕。

联系人:李大海

联系电话:5615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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