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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校省市级科研平台建设运行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


2023年04月17日 16:08  点击:[]

为加强学校科技创新平台动态管理,提升平台建设运行质量,积极准备更高层次平台申报,根据《郑州科技学院科研平台建设管理办法》(郑科院科〔2019〕14号)要求,决定对我校省市级科研平台建设运行情况进行绩效评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范围

2021年12月31日以前认定建设的省级、市级科研平台(依托市级平台筹建的省级平台,合并绩效评价)。

参加绩效评价平台名单见附件1。

二、评价内容

学校依据上级主管部门对科研平台建设进行评估、督查、评价的办法,围绕“有投入、有人员、有项目、有成果、有合作”的方针,对平台建设以来建设经费使用情况(20分)、科研梯队建设情况(20分)、科研项目承担完成情况(20分)、科研成果情况(20分)、产学研合作情况(20分)等进行量化评分。

三、评价等次

评价等次分为通过、整改。绩效好的予以通过;绩效一般或与原认定的建设方向不一致的需实施整改。

四、组织实施

评价的具体工作由科研处牵头统筹开展,各平台负责人组织平台绩效评价的填报和汇总上报工作。

五、有关要求

(一)参与绩效评价的平台要准确真实填写绩效评价表(见附件2)。填报的科研项目、科研成果、产学研合作情况要与平台建设认定时的方向相一致。

(二)绩效评价表所填数据需要有相关附件支撑(见附件3)。

(三)请各部门认真组织、各平台认真填报绩效评价表及相关支撑材料,于5月20日前将相关材料汇总纸质版(3份)及电子版提交至科东208室。评价材料统一A4纸打印,左侧装订。

(四)联系人:李大海    电话:56150829


附件:1.郑州科技学院科研平台绩效评价名单

2.郑州科技学院科技科研建设运行绩效评价表

      3.支撑材料



                                                                                 科研处

2023年4月17日


  • 附件【附件.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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