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现将 2023 年度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成果范围
凡我校教职工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完成的符合下列条件的教育科学成果均可申报:
(一)公开发表或正式出版的教育科学论文、著作(不包括教材、论文集、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教学课件)。
(二)已经结项的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研究报告。
(三)正式发表的论文,刊号必须是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正式批准出版的 CN 刊号,可以在中国知网、万方数据或维普网上检索,字数不少于 3000 字;正式出版的著作,必须有“中国版本图书馆CIP 数据”核准字号,以“第 1 版第 1 次印刷”为准,字数不少于 10 万字。在港澳台和国外发表、出版的成果不能参评。在境内用外文发表、出版的成果,论文需报送全文中文译文,著作需报送1 万字以上重要观点摘要中文译文。
(四)申报者必须是成果第一作者,每个申报者限报 1 项成果,申报者及所有合作者署名须与成果原件署名一致。
二、成果申报材料
(一)申报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需提交的材料:成果原件(复印件)、《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评审书》(见附件1)、成果 word 格式电子稿。
(二)申报材料的具体要求:
正式发表的论文,原件经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省直属学校等报送单位核实后退回,报送时需提交装订成册的发表该论文的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正文、封底等复印件 1 套。
正式出版的著作,需提交著作原件 1 本。
已结项的课题研究报告,需提交研究报告原件及《结项证书》复印件 1 套。
(三)为保障成果评审的严肃性、科学性,申报成果将由省教科规划办统一安排文本复制比检测(查重)。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北京大学图书馆版)和 CSSCI 来源期刊发表的成果可免于复制比检测,但须在汇总表备注栏明确标注。
三、材料受理于2023年5月19日截止。
联 系 人:张玉华
报送地址:科东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