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相关处室:
为加强学校科研项目管理,提高科研质量,促进成果推广和应用,经研究决定,对2014年及以前立项而未结项的课题进行清理,现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2014年及以前立项而未结项的各类科研课题(见附件)。
二、结项组织
1.按照《郑州科技学院科研项目结题管理办法(试行)》要求进行结项,相关材料请按照项目下达单位要求和我校文件进行。
2.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项目申请时研究计划和项目下达单位要求,认真组织好相关项目的结题工作。对不能结项的课题,课题主持人和课题组成员三年内不能申报任何类别的课题。
三、提交材料要求
1.结项所需表格、样式请从相关官网或科研处网站下载中心下载。结项材料需按要求装订成册。
2.截止时间:各单位务必于2017年11月9日前统一将结题材料报科研处。
3.报送地点:科研处办公室(科教东楼202室)
2017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