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为认真做好2021—2022年度郑州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奖工作,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范围
申报参评的成果必须是2020年7月1日至2022年5月30日期间在国内正式出版、刊发或撰写的研究成果。包括下列四类:①著作类,包括专著、译著、编著、工具书、教材、古籍整理出版物、通俗读物、研究资料、地方志书;②论文类,公开发表的理论文章;③调研报告类,包括针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所做的重大调研报告、决策咨询报告、研究报告等;④研究、宣传社科理论的电子出版物以及在市级以上传媒播发的音像制品。
二、申报材料要求
1.(1)论文期刊类提交电子版及复印件一式2份(复印件A4纸左侧装订),著作类、调研报告类、电子出版物或音像制品类提交电子版及原件一式2份;(2)《申报表》电子版及纸质版一式2份,申报表装订在论文复印件、调研报告、著作的封面上;(3)按经济、文史、哲政、教育分类汇总,填写并提交分类汇总表电子版。
2.申报材料一律不退还,以成果复印件的形式申报的,复印件必须包括刊物的封面、封底、目录页、论文全文。
3.调研报告被党委、政府采纳的证明、领导批示等可以是复印件,但须经推荐单位审核并盖公章确认。由7名以上作者完成的申报成果,须在申报表上按顺序填写前7名作者(含申报人,著作仅限主编、副主编,不超过7人)。参评者每人限报1项成果,两人以上合作项目可另报1项。集体项目的申报应得到所有署名作者的同意,并确定1人为申报者。凡申报成果、申报表无初评单位意见和印章,不予受理。
截止时间:2022年5月20日
联系人:张玉华 李大海
联系电话:6827